交通运输部明确规定 这类运输车辆全年免收过路费
文章来源:卡车新势力 作者:曹露 发布时间:2021-02-24
作为百年不遇的全球传染病大流行,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进入2021年以来,虽然我国疫情防控取得战略性成果,但疫情形势仍不稳定。
作为控制传染病大流行的最有力武器,自2020年12月15日以来,我国正式开展了重点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随后,我国便有序地推进高感染风险人群、高危人群和普通人群的接种工作,并陆续实施全民免费接种。
据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在2月4日举办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月3日24时,全国累计报告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123.6万剂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确保新冠病毒疫苗的高效运输及便捷通行,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该通知明确规定,暂定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对持有《调运单》,且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
具体细则如下:
一、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二、疫苗生产企业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登录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系统(网址:http://117.149.228.204:10004,以下简称调运单系统),在线填写《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以下简称《调运单》),由调运单系统统一编码,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放置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下角。调运单系统登录账户由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以下简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办公室统一分配。
三、收费公路收费站对持有《调运单》的车辆,实施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对通行ETC车道并完成扣费的,凭《调运单》办理退费。
四、具备条件的收费站,要设置专用通道,保障疫苗货物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暂不具备设置专用通道条件的收费站,可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五、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收费站现场管理和疏导,确保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
六、本通知有效期暂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随即,徐闻港、海安新港、铁路南港、北港、秀英港和新海港等我国重要港口都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纷纷发布公告并表示,自通知之日起,暂定至2021年12月31日,对持有《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的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提供免费进岛轮渡服务。
另外,渤海湾、琼州海峡等所有省际客滚运输企业也积极响应交通运输部政策,纷纷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张贴通知等方式公布,疫苗运输车辆一律实行免费过海,并制定疫苗运输车辆优先上下船的便捷服务措施,以确保疫苗运输的时效性。